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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扩大到22个特困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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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今天6月2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办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扩大了缓缴政策实施范围, ...

今天(6月2日),北京保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阶段缴社市发展改革委、性缓行业市财政局、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办法的特困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扩大了缓缴政策实施范围,北京保费将参保单位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阶段缴社失业保险、性缓行业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2年底。

《通告》明确,特困在前期已将5个特困行业纳入社保缓缴政策范围的北京保费基础上,将以下三类参保单位纳入缓缴政策实施范围。阶段缴社一是性缓行业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政策汽车制造业、特困体育等17个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二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三是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申请缓缴时,只需办理一次,无需每月申请。首次申请从6月2日起至6月6日,可申请从5月起享受缓缴政策;6月13日至6月25日,可申请从6月起享受缓缴政策;7月至12月缓缴申请时间为当月1日至15日,申请当月起可享受缓缴政策。

需要提醒参保单位的是,参保单位申请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2月23日前缴清,免收滞纳金。逾期未缴的,从2023年3月1日起,对已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且参保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也将如实记录。

17个困难行业名单:

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总台记者 张伟泽 刘煜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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