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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劳动争议处置一体化,长三角示范区将建设联合调解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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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9月15日13:30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并回答记者提问。有媒体提问,近年来,劳动权益维护越来越受重视, ...

9月15日13:30 ,推动体化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劳动联合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争议站若干政策措施 》,并回答记者提问。处置长角

有媒体提问,示范近年来,建设劳动权益维护越来越受重视,调解长三角区域尤其是工作一体化示范区劳动者跨区域流动频繁。此次发布的推动体化《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了“推动劳动争议处置一体化”,请问人社部门具体怎么推进?劳动联合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毛鹏岳介绍,为推进长三角示范区劳动争议处置一体化,争议站进一步方便群众维权、处置长角提升群众获得感,示范将重点推进“两机制一标准”建设:一是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协同交流机制。建立“一会一研一训一享”常态化协同交流机制:即实行轮值组长制,调解定期召开劳动争议处置一体化工作联席会,组织疑难问题研讨,开展劳动争议处理业务联合培训,推进争议处理数据信息共享,由此不断推动一体化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建立健全案件协同处理机制。推动示范区三地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工作站建设,推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平台运用,建立健全联合调解协作机制;建立巡回仲裁庭,实现仲裁庭共享与仲裁员互聘,开展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巡回审理、异地审理,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委托调查取证、委托送达文书等仲裁协同处理机制。此外,还推行仲裁申请异地代收,由此让跨省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能就近维权、便捷维权。

三是推进跨区域协同处置标准建设。前期,示范区三地的人社部门联合起草了《示范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同处置服务要求》这个文件,对协同处置的服务提供、服务保障和服务质量评价等标准进行了规范和统一。下一步,将推动这个标准的完善和实施,由此实现示范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同处置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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